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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海滨小区、教工区住户缴交2023年11-12月水电费的通知

作者:严小花   来源:    浏览数: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1-16 17:10

海滨小区、教工区 (含云鹏、云鹤楼1楼) 用户:

已签银行托收合同的用户,请在帐户上存足支付金额,以便2024年1月25日顺利扣款;未签银行托收合同的用户,请于2024年1月17日— 1月26日期间 (节假日除外) 到后勤保障部综合事务服务中心缴交2023年11-12月份的水电费。

逾期加收滞纳金,滞纳金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缴总额的千分之一收取。若有疑问,请到校后勤楼601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或电26537101查询。

交费地址:后勤楼601综合事务服务中心


后勤保障部

2024年1月16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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